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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需要一个更广泛的贸易政策概念,其应考虑经济体如何分配收入

 

在美国与其他国家关于贸易政策的激烈辩论中,关税往往被描述为政府干预全球贸易的主要工具,甚至是唯一工具。关税易于量化,易于政治化,且在双边谈判中很容易被使用。

但对关税这些特征的关注具有误导性。因为它掩盖了各国塑造它们与世界贸易关系的更基本机制。由于一个国家的内部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失衡一定会始终与其外部失衡保持一致,所以任何影响前者的因素都必然影响后者,反之亦然。关税只是政府可以用来改变一个国家内部失衡的众多工具之一。

与大多数此类工具一样,关税的工作原理是将收入从消费者转移给生产者。但由于其可见性,关税往往是这些工具中最具政治争议的。相比之下,当今世界许多最有力的贸易干预措施并非以关税的形式出现,而是以看似与贸易完全无关的政策选择的形式出现。财政决策、监管结构、劳工政策和制度规范都会影响收入的分配方式,以及经济体在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平衡方式,进而对全球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要理解为什么关税会受到如此不成比例的关注,可以考虑一下其可见性,这会有所帮助。关税是一个在贸易谈判中影响进口商品价格的项目。它易于识别,易于被武器化,易于撤销,且与贸易有着非常明显的关联。但是,简单的特点既让关税在政治上十分显眼,又使其无法成为整体贸易政策的良好代理指标。

收入转移

关税的核心在于对进口商品征税。通过提高外国商品价格,它赋予了国内生产者定价优势。这可以使某些行业受益,并保住就业岗位。但这些好处是有代价的:消费者要为商品和服务支付更多费用。其净效应是将收入从家庭转移到企业,而正是这种转移,通过降低家庭在GDP中的比重,减少了相对于生产而言的总消费。

这种从消费者到生产者的收入转移是贸易干预的本质。无论是通过征收关税、进行税收补贴还是实施抑制工资的劳动法,其结果都是使收入的内部分配发生变化,这也会产生外部影响。如果对消费征税并对生产进行补贴,净出口可能会增加。相反,如果相关政策将收入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净出口可能会减少。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影响家庭消费与总产出之间平衡的政策也会影响国内储蓄和国内投资之间的平衡,因此实际上都属于贸易政策。

以货币政策为例。当一个国家干预外汇市场以使其货币被低估时,便达到了与关税相同的目标。较弱的货币使进口商品更贵,出口商品更便宜,从而补贴生产并对消费征税。与关税一样,这代表着收入从净进口方(家庭部门)转移到净出口方(可贸易商品部门),但这是通过汇率、而非关税的形式实现的。

金融抑制也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在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经济供给侧的国家,压低利率实际上是对净储蓄者(家庭部门)的收入征税,并对净借款者(生产部门)提供信贷补贴。通过将收入从前者转移到后者,造成国内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失衡——就像关税或货币被低估造成的失衡一样。这会以净出口增加的形式表现出来。

正如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944年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会议上所说,一个多元化的经济体持续存在贸易顺差,这一事实通常足以证明存在扭曲贸易的干预措施。

战略性补贴

税收和监管政策也可起到类似作用。政府可以向战略性产业提供直接或间接补贴,包括建设专为制造业集群量身制定的基础设施。这些措施可能不会违反与贸易干预有关的国际规则,但却以类似于传统保护主义的方式改变了经济内部的相对激励措施。通过使生产相对消费变得更加划算或更有吸引力,它们达到了相同的目的:通过内部转变产生外部效应。

甚至是劳动力市场结构和社会制度,也可以作为贸易干预的工具。例如,在中国,户籍制度——一种限制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地区权利的家庭登记制度——长期以来一直起到压低工资和减少家庭消费的作用。虽然户籍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管理城市化,但其通过限制国内需求相对国内供应的增长,直接影响了中国的贸易平衡。

在那些鼓励环境退化(以医疗成本为代价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限制劳工组织、压低最低工资或削弱工人议价能力的政策中,也能看到类似的效果。通过抑制工资增长以及限制消费(相对于生产率增长),这些政策造成了与关税作用结果相同的失衡,但却要隐蔽得多。

这种更广泛的视角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一些国家即使保持相对较低的关税,却仍能持续保持贸易顺差。这些经济体长期以来一直更侧重于生产而非消费,无论是通过制度结构、储蓄激励还是出口导向型产业政策。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国内需求太过疲软而无法吸收本国产出,这些国家就必须通过保持贸易顺差来将国内需求疲软的成本外部化。

关键在于,贸易失衡不仅仅与边境贸易环节有关。它们是经济体内部结构的结果——这包括收入如何分配,相对于企业产出而言家庭的支出规模几何,以及政府如何平衡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竞争性需求。

隐性干预

当政府推行有利于投资而非消费、或有利于资本而非劳动力的政策时,那么无论是否有意,它们都在进行隐性的贸易干预。同时,当顺差国实施生产者优先于消费者的国内政策时,与其进行贸易的逆差国实际上将把消费者置于相对生产者更优先的地位,无论它们是否有意为之。

狭隘地关注关税是具有误导性的。因为其分散了各方对导致贸易失衡的根本驱动因素的注意力,并会适得其反。正如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944年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会议上所说,一个多元化的经济体持续存在贸易顺差,这一事实通常足以证明存在扭曲贸易的干预措施。这些扭曲是否是由关税造成的,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重要;事实上,在一个逆差经济体,关税会迫使贸易失衡,实际上也可以同等程度地促进更自由的贸易。

世界需要的不是对关税的抱怨,而是一个更广泛的贸易政策概念——一个超越对关税表面层次的探讨,而是深入审视经济体内部如何进行收入分配的概念。如果贸易失衡归根结底是内部分配的结果,那么想要解决这些失衡,就不仅仅需要双边协议或保护主义。它需要各国改变其经济结构,还需要将权力和资源向那些支出能够推动可持续需求的群体中转移。

迈克尔 • 佩蒂斯(Michael Pettis)是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高级助理、北京大学讲师。

文章和其他材料中所表达的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一定反映IMF的政策。